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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图书馆研究馆员评职称著作出版要求,可署名主编合著出书

2024-1-31 16:24:45 浏览:3次

天津市图书、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评审标准

副研究馆员

撰写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:

  a. 出版学术论著一部。

  b. 出版学术译著一部。

  c. 作为第一撰写人在部、市级专题学术论文征集评选中获优秀论文三等奖一篇。

  d. 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篇或在省、市级专业刊物发表专业论文两篇以上。

  e. 在全国(或地区)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论文三篇以上。

  f. 完成经同行专家评审鉴定具有独创见解的重要业务报告三篇。

《公共图书馆****创新》

《高校图书馆*****应用》

《数字图书馆******研究》

《图书馆古籍*****研究》

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,国内正规ISBN书号、CIP数据核字号,征集署名作者出版。
可自己出版一本书,或多人合著,或署名主编、副主编出版。

更多著作出版相关信息欢迎联系许编辑。
电话:18937103450(电话同号)

专注于图书出版,学术专著、教材等评职称著作出版,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,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,可以直接联系许编辑,免费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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